• 電話

    電話

  • LINE

    LINE

  • Messenger

    Messenger

  • E-mail

    E-mail

常見問答 FAQ

【經曜專論】2019-02-大陸金融市場的發展回顧與改革展望

經曜橫式長型Logo_S

大 陸 金 融 市 場 的 發 展 回 顧 與 改 革 展 望

黃 謙 閔 資深顧問
大陸委員會 台商張老師
02-2522-1711

回顧2018大陸金融市場的「 裡硬、外和

          時序進入2019年,今年1月中共國家統計局依例公布了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GDP)數據:2018年的GDP增長6.6%。此數據表現低於2017年的6.8%之外,更僅高於1990年GDP的3.91%,成為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的次低數據。GDP數據表現也間接印證中國大陸的中央政治局於20187月會議中所宣示重點推動「六穩政策」(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的急迫性,以期待積極回穩2018年後的宏觀經濟政策。其中,筆者對於「穩金融、穩外資」等政策作法,約略小結為「裡硬、外和」兩方面:

 

一、大陸金融監管對內改革"硬"起來

          早從1997年起中國大陸中央當局每五年都會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2017年第五次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後,國務院為了有效監管金融市場體系,於2017年底所成立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負責協調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外匯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金融、財政部門。逐步在貨幣、財政、監管及產業等相關政策之間搭起了「功能監管、行為監管」等協調機制。同時,強調在審慎管理的基調上展開一連串的控管與改革,例如頒布《關於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以規範影子銀行的亂象,以及中國大陸中央當局疵議金融控股集團的擴張,而加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目前為草擬與徵求意見階段),另外也進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專項整治,以力保中國大陸股、匯、債、房的基本穩定。

 

二、大陸金融市場對外"融和"開放

        大陸金融市場的改革開放方向,端從習近平在20184月的博鰲論壇演講中,表態要加大開放金融市場即可窺之一二,其中如加快保險行業開放、放寬外資金融機構設立限制、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業務範圍、拓寬中外金融市場合作領域等,如下表彙整說明:

 

進一步完善內地與香港兩地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同時把互聯互通每日額度擴大至四倍。

201851

允許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

20186月底前

開放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與中資機構一致。

20186月底前

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中國大陸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

20186月底前

大幅度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範圍。

201812月底前

不再對合資證劵公司業務範圍單獨設限,內外資標準一致。

201812月底前

爭取滬倫通”(上海與倫敦)

201812月底前

 

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對內外資一視同仁。

20186月底前

取消合資證劵公司的境內股東中至少需有一家是證劵公司的要求。

20186月底前

放寬證劵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保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至51%,三年後將不再設限。

20186月底前

鼓勵在信託、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等銀行業金融領域引入外資

201812月底前

對商業銀行新發起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不設上限

201812月底前

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兩年代表處的要求

201812月底前

(資料參考來源:中華民國科技部科技產業資訊室,BBC News中文,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

 

期待2019年大陸金融改革的「上令、下達」

     在回顧著20187月習近平在政治局會議中所提出的「六穩政策」中,且呼應著20184月在博鰲論壇演講的各項金融開放方面。藉此不難發現2019年的大陸金融市場改革發展,將延續2018年下半年習近平在經濟工作會報上的的重點表述:「堅持施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同時財政政策要在擴大內需和產業結構調整上發揮更大作用」。就筆者觀察,2019年大陸金融市場的發展,應有下列三方面的開展:

 

一、就金融政策方面,有兩大方向,一為被動消極因應全球主要各經濟體的貨幣政策變化以及新興國家金融匯率市場的調整,不隨之起舞,以期大陸金融市場能有自己當家自己作主的正向發展。再者,主動積極健全投資環境,並要求中大型銀行需負起行業帶頭責任,確保投資資金順暢,合理實體經濟利率,社會融資成本下降。同時,鼓勵債劵市場活躍創新,支持相關重點項目可發行債劵取得融資,以增強對境內外投資者的吸引力。

 

二、就金融紀律方面,對銀行等金融機構有效宣導,在配合地方政府籌建基礎建設時,也應遵守金融紀律,抓緊放貸準則,避免加大地方政府過度舉債的可能性風險。另外,對各地小微企業與綠色經濟(節能)等行業能有效確保銀行貸款獲得即時營運資金,增進貨幣應有流通,避免產業侷限性。

 

三、就金融監管方面,避免先前影子銀行浮濫遊資及P2P平台爆雷等事件,持續嚴管非法的金融活動與非法的金融機構,以維護投資者權益及金融秩序。

(本文作者現為大陸委員會 台商張老師,經曜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資深顧問)

※【經曜聲明】

此諮詢案例所傳達之內容,是建立在對有限資訊的了解基礎上所作之初步概述;其目的在提供特定範圍的一般性資訊,不得視同為會計、稅務、關務、貿易、法律、投資或其他類似專業領域詳盡之專業服務意見。任何人不應以此此諮詢案例適用於具體個案;在採取任何可能影響個人或企業行為時,建議應先諮詢專業顧問進行個案分析與研討。

如有關「兩岸經貿操作」及「大陸經營管理」,歡迎來電交流諮詢:02-2522-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