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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FAQ

【會計稅務】出口口香糖至大陸所需負擔租稅

 

請問從台灣進口「口香糖類」商品(商品編碼:1704100000)至大陸,有哪些稅率產生? 目前查到有四項,請教實際上用哪個稅率&如何計算,謝謝。

(最惠國進口稅率:12%、普通進口稅率:50%、出口退稅率:15%、增值稅率:17%)

學員諮詢簡易回覆如下

 

1.台灣出口至大陸是採最惠國進口稅率:12%

 

2.增值稅額其公式算法為(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稅率

 

3.就台端的諮詢,舉例假設進口報關價格為人民幣100萬,其算法可為

 

關稅:100萬*12%=120,000

 

增值稅:(100萬+12萬)*17%=190,400

 

故應繳稅額為310,400。

諮 詢 日 期: 106年03月24日

【經曜聲明】

此諮詢案例所傳達之內容,是建立在對有限資訊的了解基礎上所作之初步概述;其目的在提供特定範圍的一般性資訊,不得視同為會計、稅務、關務、貿易、法律、投資或其他類似專業領域詳盡之專業服務意見。任何人不應以此此諮詢案例適用於具體個案;在採取任何可能影響個人或企業行為時,建議應先諮詢專業顧問進行個案分析與研討。

如有關「兩岸經貿操作」及「大陸經營管理」,歡迎來電交流諮詢:02-2511-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