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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FAQ

【權益保障】大陸企業積欠應附貨款之處理辦法

大陸企業不付貨款,請問該如何處理?

根據與台端電話諮詢後,相關回覆如下

 

1.台端所提述的大陸企業:「深圳得技通電子有限公司」(下稱該深圳企業)的基本資料,如後說明,就其工商局所載明提示,目前依舊存續經營中。

 

2.在大陸地區,如遇民事糾紛時,可以對其採取和解、調解或者申請仲裁以及訴訟等程序。該深圳企業積欠貴公司應付貨款約12萬人民幣。台端可依其手中憑證資料,於當地法院對其提起訴訟。

 

3.在此期間,若擔心對方企業有所脫產等行為,則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或是「訴訟中財產保全」。其分類分析如下

 

分類比較

 

比較項目

訴前財產保全

訴訟中財產保全

 

適用條件

將會使申請人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

 

啟動方式

依申請。

可以依申請,可以依職權。

 

擔保

應當提供擔保。

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管轄

財產所在地法院。

受案人民法院;上訴案件中,二審法院收到報送案件前,由一審法院採取保全措施。

 

裁定

48小時內。

情況緊急的48小時內。

 

財產保全的範圍

 

1.請求的範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2.抵押物、留置物可以凍結、查封,但抵押權人和留置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3.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是對第三人由到期債權,法院可以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第三人要求清償的,由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

4.擔保的數額:相當於保全請求的數額。

 

資料來源:本人上課講義

諮 詢 日 期: 105年12月08日 

【經曜聲明】

此諮詢案例所傳達之內容,是建立在對有限資訊的了解基礎上所作之初步概述;其目的在提供特定範圍的一般性資訊,不得視同為會計、稅務、關務、貿易、法律、投資或其他類似專業領域詳盡之專業服務意見。任何人不應以此此諮詢案例適用於具體個案;在採取任何可能影響個人或企業行為時,建議應先諮詢專業顧問進行個案分析與研討。

如有關「兩岸經貿操作」及「大陸經營管理」,歡迎來電交流諮詢:02-2511-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