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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FAQ

【財稅會審】大陸企業透過DBU匯款至台灣公司

 

本公司為台灣直播平台創建業者,受大陸客戶委託,在台灣建置攝影棚,找尋主持人及相關節目人力製作,節目完成後,提供委託之大陸客戶上刊於大陸客戶所建置之平台,供一般網友收看點閱,本公司收取由大陸客戶給予之建置相關服務勞務報酬, 請問由大陸客戶直接由大陸匯款至台灣本公司銀行帳戶,需由客戶預扣任何稅捐或企業所得稅嗎?可比照銷售貨物,以收取貨款為模式,要求全額匯款嗎?本公司為台灣企業未在大陸設置公司機構

 

台端諮詢,簡易回覆如下

 

1.台端受大陸企業委託製作相關節目,並於大陸平台撥出。對台端而言此為境外提供勞務服務行為,並非銷售貨物行為。另外,大陸企業可於支付該筆境外勞務所得時,在當地完成代扣繳10%稅額後(withholding tax,大陸稱之為”源泉扣繳”,臺灣稱之為”就源扣繳”)即可對外支付至台端的外匯指定銀行帳戶(DBU)。該DBU帳戶已可收受人民幣幣別匯款了,台端可進一步洽詢相關銀行單位。

 

2.再者,若台端要求全額到匯時,可於雙方簽訂合約時,載明相關稅額與手續費用如何分擔即可。

 

 

諮詢日期: 105年09月30日

【經曜聲明】

此諮詢案例所傳達之內容,是建立在對有限資訊的了解基礎上所作之初步概述;其目的在提供特定範圍的一般性資訊,不得視同為會計、稅務、關務、貿易、法律、投資或其他類似專業領域詳盡之專業服務意見。任何人不應以此此諮詢案例適用於具體個案;在採取任何可能影響個人或企業行為時,建議應先諮詢專業顧問進行個案分析與研討。

如有關「兩岸經貿操作」及「大陸經營管理」,歡迎來電交流諮詢:02-2511-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