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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FAQ

【海關物流】到大陸設立飲品店相關辦法

 

1.我司要在上海開立手搖飲門市,要從台灣進口原物料,想在當地找尋適合的報關行、及代辦食品商標的業者, 請問該如何選擇?

 

2. 出口食品到大陸是否具備什麼條件:例如ISO/HACCP等

根據台端來信及親自諮詢後,相關簡易回覆如下

 

台端要進入大陸開設茶飲店總部,仍須進一步分析總部的經營模式及功能別而定,若僅是輔導經營管理時,則以設立外資貿易企業即可,其中經營範圍內載明「經營飲品(僅限分支機搆經營)」。若總部有意一同經營茶飲店舖時,則需額外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如在餐飲店經營非本店生產的包裝食品的,另需申請《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一般而言,開飲品店的經營面積約要求30個平方米左右,且需分開製作食品區和餐飲區。若經營面積過小,則較難取得其《餐飲服務許可證》。

 

諮詢日期: 105年06月13日

【經曜聲明】

此諮詢案例所傳達之內容,是建立在對有限資訊的了解基礎上所作之初步概述;其目的在提供特定範圍的一般性資訊,不得視同為會計、稅務、關務、貿易、法律、投資或其他類似專業領域詳盡之專業服務意見。任何人不應以此此諮詢案例適用於具體個案;在採取任何可能影響個人或企業行為時,建議應先諮詢專業顧問進行個案分析與研討。

如有關「兩岸經貿操作」及「大陸經營管理」,歡迎來電交流諮詢:02-2511-0852